寄件者: 臺北市商業處處長信箱 <ooca@mail.taipei.gov.tw>
日期: 2012年1月3日上午11:08
主旨: Re: 里民來函 質疑 郝市長食言
收件者: Shidahood Self Help Association <team.shidahood@gmail.com>

親愛的師大三里里民您好!


有關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100年12月26日致郝市長電子信函副本敬悉,本處部份謹作以下說明:

一、本府已成立「師大商圈生活環境品質改善跨局處專案小組」,於專案小組下設置聯合稽查小組,本府各權管單位亦針對環境品質等相關問題持續加強稽查,對違規店家進行裁處。截至100年12月20日止,本府聯合稽查小組計執行4次聯合檢查,累計檢查40家,涉違反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累計29家,業於100年12月28日以北市商一字第10035948300號函移請本府都市發展局依都市計畫法卓處。

二、查公司(商業)登記係採登記準則主義,商家依商業法令備齊應備書件,審核符合法定要式,即應准予登記,惟為使師大商圈不得再擴張延伸,本府目前已針對師大商圈新設立登記及裝潢中之店家採行下列處理機制:

(一)新設店家部分:針對申請設立(含遷入)登記於師大商圈之店家,一律審查公司(商業)營業場所,不符規定者即先以公文形式給予行政指導,倘店家執意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於核准登記後一週內派員訪視宣導,一旦發現營業之事實,循程序移請都市發展局依都市計畫法卓處。

(二)裝潢中店家部分:經由通報或檢舉獲知裝潢中之店家,本處派員訪視宣導並予列管,一旦發現營業之事實,即循程序移請都市發展局依都市計畫法卓處。

三、針對自救會所提供之清冊,本處業已排入訪視行程,一旦發現營業之事實,循程序移請都市發展局依都市計畫法卓處。

四、本案承辦人:陳佑辰,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 27208889)轉6502。

感謝來信與指教,並祝健康愉快。

臺北市商業處 處長 劉佳鈞敬上


關閉案件流程資訊案件流程資訊(Process)
編號
(No.)
處理機關
(Reply Office)
處理情形
(Status)
預計完成日
(Scheduled Date)
實際完成日
(Finished Date)
1.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協辦) 已將處理結果送主辦單位彙整 2012/1/4 下午 11:59:00 2011/12/29 下午 05:05:30
2. 商業處(主辦) 處理中 2012/1/10 下午 11:59:00  
3. 都市發展局(協辦) 處理中 2012/1/4 下午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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