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687153.shtml

 

      
   

【聯合報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

   
   

2013.02.06 04:04 am

   
 

5年,台北市興起新興行業,業者在住商大樓出租迷你倉庫,甚至作為行動辦公室,節省大筆開銷。市議員李慶鋒發現,不少倉庫如同「變形金剛」,遊走法律邊緣,觸犯土地使用分區、消防公安等規定,呼籲北市府應及早應變。

北市府都市發展局近期將啟動聯合稽查,建管處使用科長洪德豪則說,這些迷你倉庫被定義為租賃業,仍要符合「都市計畫法」,並變更使用執照,否則可處6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李慶鋒昨天與議員陳建銘開記者會,指北市有4家迷你倉庫業者、約13家分店,應屬於商業區內的一般服務業,但之中有9家不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11家沒提室內裝修申請,約7成倉庫位在住宅區及大樓2樓內。

李慶鋒研究室助理實際走訪景美夜市旁某迷你倉庫,該處屬於商業區2樓,空間內置物櫃分為上下層,依LMSXS等尺吋,月租從860元至8980不等,空間內堆滿雜物,如重型機車、家具、畫作等。

但其實,北市還有不少非法、未立案的迷你倉庫,坐落於士林夜市、師大等商圈一樓民宅內,多為攤販、服飾業者使用,每當遇到警察取締時,攤販就將衣架拖進倉庫內,掩人耳目。

陳建銘說,這類倉庫在國外行之有年,多以貨櫃屋形式呈現,台灣寸土寸金,倉庫設於大樓內,這些區域形同法律漏洞,未來恐怕會有不肖人士私藏危險物品、槍枝、毒品等,市府應加以重視。

「這的確是新興行業。」商業處科長游翔瑋說,約民國97年開始有業者申請迷你倉庫,當時詢問經濟部意見,回函指此類型為租賃業。

2013/02/06 聯合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hidaho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