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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聞有師大學生要保留他們認為的優質商家
 
 
對市府開出違法商家勒令停業感到不滿 要組織起來抗議
 
 
2011/11/18 自由時報 "張其強說,師大商圈既有合法店家六百四十七家,如餐飲、小吃、服裝、飾品等業者,曾經或常被投訴違規的五百零六家,攤販數量則不易統計。"
 
 
所有市府開出的懲處單 全部都是居民檢舉案件
 
沒有一件是市府 或 自救會主動舉發

 
所有違法違規店家處置原則 2011/11/19 陳雄文副市長在大安文山台已明白宣示 並確實執行
 
主動權在居民 若違法商家改善到受害居民滿意而撤銷檢舉 或不提出檢舉 那是居民的權利
 
違法商家願意改善並與鄰居溝通得到鄰居認同 那是違法商家的權利

11/19陳雄文副市長在大安文山台頭家開講節目中的宣示如下 :
 
1. 商家自治,居民最痛惡的行為要致力改善。

2. 敦親睦鄰,不能樓下賺錢樓上死翹翹。

3. 這些都做了民眾還是不滿意,政府就依法進去。

4. 會分階段、分對象來處理。先針對那些完全不配合的,嚴重的公安、消防,環保問題的,已經鎖定將近有3、40家對象優先處理。如果他能改善,同時也跟附近居民有好的關係,就不會再採取斷水斷電的做法。

5. 若是不配合,就把都市計劃法拿出來驅離。這些商家基本上不可能給他就地合法,是列入一個列管的名單,在這列管追蹤的名單裏若是任何時候有民眾不滿意,他們直接點名向市政府檢舉,就直接去做處理。

6. 很清楚的一個訊息希望「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理事長跟商家轉達:對整個商圈不會一下子全面的消滅它。但是只要有民眾明確的點名哪一家,他們認為有很嚴格的違規,我們就鎖定這一家去處理,必要時就會把他關店。

7. 基本上跟住戶特別強調,市長已經明確的講了:

第一,在現有的法令之下不會讓他新增、繼續擴充。

第二,既存商家裏,合法的繼續輔導他提升商家的水準跟品質。非法的嚴格取締,先要他對環境品質衝擊降低。若還是不能配合,或是繼續造成住戶的困擾,就依照都市計畫法,把不該在這個地方存在的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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