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yam.com/view/mkvideopage.php/20120120890531

 

商業處長劉佳鈞 :

 

我們在(去年)11月做稽查11月稽查以後,已經就告訴他們要做改善。

 

所以我們到最近沒有改善,我們就正式公文通知他,要依照土地使用分區相關的規定改善,所以給店家不只10天以上的改善。

 

基於對於廣大民眾居住,我們也不能說因為你的商業行為有存在,我們就不管一般老百姓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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