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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台北市長郝龍斌

        師大社區生活環境品質改善跨局處專案小組召集人副市長

        陳雄文

      聯合稽查行動召集人產發局副局長林萬發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處長王榮進

副本受文者: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榮譽會長市議員李新

發文者: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

   

主旨:請建管處公開澄清誤謬言論,以免誤導商民

敬啟者,

據聯合報記者郭安家2012/1/21 報導云:「市府建管處主秘高文婷強調,師大商圈原本是很安靜的住宅區,但短短幾年突然變成商圈,令很多居民一時無法接受,也組自救會抗議,市府不依法行政也不行。」此種論點出自市府官員之口,無異於自承若非師大三里居民發聲抗議,市府原無意依法行政。視法規如無物,豈是執政當局應有的態度?作此言論,莫非鼓勵非法商家嚐試入侵其它住宅區,若當地居民因不諳法規或怯於站出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則市府就打算坐視不管,甚至於樂觀其成?縱容強勢商家欺壓弱勢居民,政府怠忽職守,莫此為甚!

報導又云:「高文婷說,台灣一直是住商混合的狀況,如饒河夜市、寧夏夜市、華陰街、五分埔商圈,這些地方吵雜程度並不輸師大商圈,但商家和居民已取得共識,同意社區發展產業。」此種說辭簡直就是怪罪居民無法和商家取得共識,錯在居民。執法者怯於面對問題,撥亂反正,反而畏首畏尾,意圖推受害者去和加害者取得共識,真乃太阿倒持,自廢武功。長此以往,還談什麼民主、法治?都讓受害人和加害人去取得共識,自行了斷,還要政府作什麼?

而說是:「饒河夜市、寧夏夜市、華陰街、五分埔商圈,這些地方吵雜程度並不輸師大商圈,但商家和居民已取得共識,同意社區發展產業,作此言論,不知是否已經經過居民公投或其它法律程序,取得居民授權?本自救會已多次收到上述區域居民諮詢,絕非如所言:「已取得共識,同意社區發展產業」!若然,何不就把該等區域改為商業區,以正名實?讓整個台北市淪為一個大夜市,讓台北市民個個住在夜市裡,接受異味、噪音日夜轟擊,讓喧鬧吵雜的商家和遊客來消費自己的家園,難道就是馬英九總統所帶領的政府為大家規畫的黃金十年?

謹此要求市府對媒體作出嚴正聲明,公開更正此等不當言論。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長 劉振偉敬上

 

聯合報 報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6860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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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daho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