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里民提供訊息 :

1. 據聞,有商家在臉書上希望大家聯署讓師大夜市保留下來

 

2. 有些里民提問為何這次市府先從古莊里動手

 

1. 商一特合法的商家本來就可以存在, 但是會堅持要求市府商一特的定義 : 供住宅區日常生活所需 因此 沒有夜市 也不需要以夜市之名向外推廣

發動聯署是發動人的權力 如果違法的都用聯署就可過關 那就看人民接不接受了

 

2.下午去電都發局詢問 他說按照檢舉時間先後來處理再交給建管處開罰 不會特別挑區域 或種類 那樣管理起來太複雜

再去電建管處詢問 => 接到都發局轉來要懲處的案子 會按當初會勘日期安排開罰單時間

再去電商業處詢問 => 檢舉案進入市長信箱時 系統就會自動跳出第一階段預定完成時間 主辦單位是10天 協辦單位是6天

商業處是協辦單位 接到案子分兩種辦法辦理 :

a. 在6天內安排去訪視 回來看是否有商業登記 若有 轉都發局 都發局審核 若違反住三法 就請商業處安排6大局處會勘 要等消防 衛生 建管警察局都合格了 才再交給都發局處理 都發局作業完畢 再移交建管處開罰 建管處依當初會勘日期安排開罰單時間 ; 若沒有商登就發函請他商登 然後再經上述流程處理

b. 郝市長宣示後的新辦法 =>派都發局人員到商登處協助勸導新申請登記商家 若勸導不成列管後會去訪視 訪視後執意開業 就直接交都發局處理 不需經6大局處會勘合格

這次市府罰單也有不少服飾業及其他業別 但因為不似餐飲業這樣有名氣 也較零散 所以大家以為只有開罰餐飲業

目前案子已經接很多 因為會勘要安排6大局處都可以的時間 又要天氣 時辰 配合 還有是不是一次就可完成所有檢查項目 商家當天是否開業 是否要安排第二次會勘.......... 同仁都忙翻天

以上 是今天下午向市府詢問的結果

 

 

註 : 資訊是公開的 有疑問任何人都可打電話去詢問

       檢舉是居民自己要做的 有沒有副本給自救會義工 是居民自己的決定

       自救會義工只能以收到的案件做樣本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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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daho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