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10

 

受文者:台北市市長郝龍斌

              副市長陳雄文

              都市發展局長丁育群

              都市發展局副局長林萬發

              都市發展局三科科長陳建華

副本受文者:台北市議會議員李新

發文者: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

 

主旨:敦請邀約居民參與「台北市大學城生活街區人本環境改善計畫」,落實社區參與、里民自治的民主法治理念

 

敬啟者,

聯合報2012/2/10報導,北市府都發局擬推動「台北市大學城生活街區人本環境改善計畫」,並於即日起至2月底辦理公開招標。謹此敦請市府:

 

一、請公佈列舉所云「市中心區的15個校區」。

二、計畫必須嚴格遵循土地分區使用條例及各項法律規定,不容漠視法理,閉門造車。

三、所云「希望透過汽機車停車問題改善、商圈街區改造等方式,達到師生、商圈、住戶三贏的局面」,實為本末倒置,宜以土地分區的面積、居民人口的比例,來排定利害關係人的優先順序,先居民、後師生,作為規化考量之依據。若有不得兼顧的地方,應以擁有私有住宅產權、世代常年定居於此的社區居民為優先考量;師生日間飲食或臨時採購之需要,則宜優先由校區內自營或外包商家供應。

四、除既定商業區內合法設立者之外,絕不容夜市、商家借殻上市、借屍還魂,夾帶混雜其間,進而招覽外來店家、遊客,將商圈夜市違法置入住宅或學校區域,破壞社區環境。

五、若該區段原無商業區,則不容假大學城之名,陳倉暗渡,引入或擴大商圈。

六、招標過程、提案內容、及開標、審核過程和結果,須全程公開,邀約居民代表參與,並由市府主動切實召開居民公聽會議,付諸公決,不容黑箱作業。

 

居民除樂見市府積極任事之外,尤要提醒的是,居住、學校和營商,皆為市民生活之一環,機能規格卻難免互為扞格,故宜分隔治理,方能居民安居、學生勤學、商家樂業,各得其所。   謹此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長  劉振偉  敬上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891414.shtml    商圈改造、改善校園周邊 擬推大學城計畫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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