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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0

受文者:新聞媒體記者編輯先生女士

發文者: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

主旨:敬祈批露,澄清里民自救會的立場

敬啟者,

爾來師大社區若干違法、違規商家,訴求與受害居民對話云云,媒體多有報導。為正視聽,請作以下澄清:

一、自救會的宗旨在於推動居民最大的共識,那就是:敦促政府依法行政,還給居民清靜的家園

二、自救會沒有立場去和商家個別或集體的作任何協商,受害的是一個個活生生的個人,數以千、萬計,自救會更無由代表任何一位受害居民,對商家作為妥協讓步。

三、自救會更無由介入個案的查處,或是政府執行公務的程序。

四、政府為執法者,若干商家因某些行為成為執法的對象,雙方才是當事兩造。居民身為受害人,長年身受各種干擾之苦,等得政府保障救濟,豈有強迫受害人去和加害人對話妥協的道理?

五、漠視國家司法、立法、行政機關之權責,棄「公」律於不顧,奢言自律,莫非要台灣放棄民主、法治,回歸無政府狀態,遵循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六、居民片瓦寸土、茍避塵囂,卻不得安居,長年日夜承受煙燻火燎、異味噪音之苦,門庭若市,遊客熙來攘往,居民回家不得其門而入,以至半夜凌晨,製造髒亂,居民逼得緊閉門窗,猶食不知味、睡不安寢,精神耗弱,痛不欲生。萬千居民種種苦狀,絕非自律、改善得以解除。奢言自律、局部改善,猶如告訴受害人,承諾今後將從「重傷害」「改善」為「輕傷害」,豈能叫居民接受?對弱勢居民「叫陣」,脅迫弱勢居民妥協,唯有更叫萬千受苦居民膽戰心驚,慘然下泣,或竟而是孤苦無援、欲哭無淚了。推己及人,可願置自己的父老妻小於相同的水深火熱的慘況?

七、誠懇呼籲商家,敦促政府,協助安排重置於合法商業區段,則居民安居、商家樂業,各得其所。

謹此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長   劉振偉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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