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冒油煙罰款10萬起跳        自由時報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餐飲業排放的油煙及異味,造成附近居民生活上的困擾,一年陳請投訴案高達五、六千件。台北市環保局表示,民眾只要撥打一九九九檢舉,稽查大隊四小時內就會派員處理,經稽查確認空氣汙染屬實,一般營業場所(餐廳)罰款十萬到一百萬元,小規模店家(小吃店)罰金五千到十萬元。

環保局稽查大隊一組組長蕭永祺指出,每個人對味道感受不同,很難主觀判定,加上油煙汙染無儀器可測量,稽查人員只能用眼睛看或拍照確認,有無明顯油煙異味逸散出,通常會在餐廳用餐時段稽查,民眾如果特別指定時段,也會配合到場稽查。

蕭永祺說,開罰後會要求業者一個月內限期改善,不改善者可二次開罰,罰金加倍,且能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可要求停業,因此,環保局鼓勵餐飲業者加裝濾網、擋板、集氣罩、活性碳吸附塔等空氣汙染防制設備,避免受罰,有需求者可洽餐飲業油煙改善輔導專線:2702-6502。

此外,餐飲業者製造的垃圾、廚餘如汙染路面、水溝、防火巷等,也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一千兩百元以上罰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6/today-taipei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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