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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大合法店家自救另立龍泉商圈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師大商圈住商爭議爆發兩年多,商圈生意蕭條,商家為自救,以師大路三十九巷為界,範圍包括雲和街、龍泉街、師大路圍成的區塊,三月底另創合法的「龍泉商圈」,欲與違法的師大商圈做切割,盼北市府與民眾聽到商圈不再聞之色變,以重振商圈商機。

龍泉商圈促進會理事長陳鴻溢說,龍泉商圈業者均屬商一特合法店家,涵蓋面積以龍泉里為主,共有一百多家店,原師大商圈還包含古莊里、古風里,但「師大商圈促進會」能約束管理的也只有龍泉里店家。

以龍泉里為主七十餘店家

因此,原師大商圈七十多家合法業者另創龍泉商圈促進會,並縮小管理範圍。陳鴻溢表示,先前商圈擴張太快,就連巷弄一樓也變成店面,居民出現反彈聲浪是正常的,為與居民和平共處,促進會要求會員每晚十一點到十一點半打烊,並請專人清掃垃圾與打掃環境。

至於交通問題,陳鴻溢坦言較難克服,無法強制規定民眾怎麼停車,只能要求店家貨車進出,儘量不要影響用路人權益,希望能改變居民對商家的不良觀感,重新再出發。

將爭取商圈補助經費行銷

對龍泉商圈成立,師大三里自治會會長劉振偉強調,他不反對商業行為,但商圈的定義就是以商業活動為主,開設地點是錯的,堅持「住宅歸住宅、商業歸商業」,市府應拿出魄力解決師大商圈住商爭議,不要繼續擺爛。

陳鴻溢說,希望未來也能爭取市府的商圈補助經費,正面行銷龍泉商圈。對此,商業處長黃以育說,只要是合法成立的商圈,市府一定會協助宣傳,不過畢竟龍泉商圈鄰近師大住宅區,還是須注意住商平衡發展性。

產發局長黃啟瑞表示,北市現處理師大商圈,仍是民眾檢舉或稽查時,如發現違規事項,各單位會各自開罰,都發局也會記點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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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述報導,居民做出以下回應:

 

 1. …龍泉商圈促進會理事長陳鴻溢說,龍泉商圈業者均屬商一特合法店家…云云。謹再次提醒,根據土管法規定,住三或商一特範圍內的營商當以「供應居民生活之所需」為限,超出「居民生活之所需」,服務對象範圍擴充到區域、全市、或全國(乃至國際觀光客)者,則依法當在商二、商三、商四營業。準乎此,除非該商一特範圍內商家服務對象為當地居民,否則就是違法。焉得自稱合法商家?至於其服務對象為何,謹驗證如下:

 

2. …促進會要求會員每晚十一點到十一點半打烊,並請專人清掃垃圾與打掃環境,云云…。且問,會要遊逛、消費到十一點、十一點半的,是當地居民嗎?會在社區鄰里四處隨地拋棄垃圾、破壞環境的,是當地居民嗎?不打自招,承認主要的消費者並非當地居民,此其一。

 

 3. …至於交通問題,陳鴻溢坦言較難克服,無法強制規定民眾怎麼停車,只能要求店家貨車進出,儘量不要影響用路人權益,云云。…且問,除了商店運補、外來遊客消費,當地居民會需要隨處停車嗎?更有甚者,造成交通問題、製造噪音的,除了車潮,更多的是來自住宅社區之外的人潮,動輒數萬人潮,萬頭鑽動,在住宅區巷弄內遊走喧譁,嚴重破壞居住環境品質。主要的消費者並非當地居民,此其二。

 

4. …盼北市府與民眾聽到商圈不再聞之色變,以重振商圈商機,云云…。蓋「商圈」者,「聚店成市,吸引外地消費者前來消費之零售型態為主的商業聚落」是也,居民不是「聞商圈色變」,而是「聞非法設在住宅區、商一特區的商圈色變」;市府聞之則當「立即依法行政」,導回正軌,否則輕則瀆職、重則圖利,豈當只是「聞之色變」?

 

5. …希望未來也能爭取市府的商圈補助經費,正面行銷龍泉商圈。…對此,商業處長黃以育說,只要是合法成立的商圈,市府一定會協助宣傳,不過畢竟龍泉商圈鄰近師大住宅區,還是須注意住商平衡發展性。…產發局長黃啟瑞表示,北市現處理師大商圈,仍是民眾檢舉或稽查時,如發現違規事項,各單位會各自開罰,都發局也會記點處分,云云…。

 

   5.1 「龍泉商圈促進會若以「促進住宅區商一特範圍內違法營商」為宗旨,何異於「陽明山國家公園蓋七七行館促進會」、「南投國家公園蓋違法民宿促進會」、「屏東農地經營工業廢棄物處理場促進會」?主管社團法人登記的社會局,豈可無視是非、不顧市府整體行政之圭臬,掩耳盜鈴,接受登記成立

  5.2 商業處尤其不應該混淆龍泉商圈促進會龍泉商圈」,蓋後者絕非「合法成立的商圈」,市府禁之猶恐不及,豈可「協助宣傳」

  5.3 商業處更不得越庖代廚,妄言「住商平衡發展性」。「全市分區使用」及「不同區域內營商行為之許可與限制」,屬都發局權責,而今全台北市商業區沒落閒置、住宅區違法營商,狀況嚴重,在在有待都發局導枉歸正,豈可將錯就錯,坐任都市沉淪?

6. 市民能否安居,商家能否樂業,盡看市府的行政效能了,毋負民之所託,主政者宜三思。

 

 

掩耳盜鈴!! 商家對外宣傳行銷會限定消費者只能在商一特消費嗎? 外來消費者只會在商一特逛街購物嗎? 你我的住家巷弄又將會被人潮淹沒!!

 

里民們若是不欲再見到兩年前居住環境被破壞的恐怖狀況請打1999或去信市長信箱抗議  : mayor@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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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daho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