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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07022405574400

 

主旨:【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商業開發】(針對台北大巨蛋BOT案)
 
連署訴求:

【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商業開發】連署活動說明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開發計畫,95年10月2日在馬市府卸任前匆促與遠雄集團簽下體育園區BOT合約,目前郝市長正在審核投資計畫書。96年1月11日光復國小說明會,教育局長明確回應還有四關審查程序,如果沒通過,市府未違約,不必賠錢:
1.環境影響評估 2.都市設計審議 3.老樹保護計畫 4.航高限制再放寬

一件不對的事,不會因為所謂「定案」就變得合理,我們不能選擇沉默!
為了捍衛大台北後代子孫的生活品質,請和我們一起努力!一起實現夢想!

一、我們要所有的事情攤在陽光下
民主政治的基礎就是—市民參與!我們要求:
1.未來所有法定的審議過程,市府應公開審查時程並開放社區居民參與!
2.請郝市長到巨蛋生活圈鄰近23里與民眾面對面溝通,勇敢改變過去錯誤的政策!
3.重新舉行公開公正的民意調查,主動舉辦大型公聽會,廣納社會各界意見。
4.市政府應公開:BOT合約書、投資計畫書、及所有關係居民權益的資料。

二、我們拒絕以商業利益為考量的體育園區
1.我們要求體育園區以運動設施(各種球類場地.公立游泳池.溜冰場.公園等)為主要規劃。
2.我們反對百貨公司、賣場、飯店、辦公大樓等商業設施,進駐體育園區的使用空間。
3.我們反對大巨蛋以營利為目的,我們反對巨額場地租金使棒球運動無法使用巨蛋球場。

三、我們要安寧、安全的社區環境
遠雄集團準備把大巨蛋開發計畫打造為「忠孝東路的不夜城、24小時不停歇的金雞母」
1.我們要求就大巨蛋興建時與啟用後,對東區交通衝擊、汽機車停車需求、周遭學校.社區的噪音.空氣污染、緊急災害應變措施的具體解決方案,與居民進行溝通對話。
2.我們要求立即停止BOT合約中「市民大道南支線匝道工程、忠孝東路四段553巷拓寬 成四線道、逸仙路向北延伸轉彎至553巷」等土地變更等程序,在未取得當地民眾同意前,不得動工!

四、我們要十八公頃的東區運動森林公園
大台北東區不缺百貨公司、飯店賣場,我們需要公園綠地、運動設施。
1.我們要求重新評估大巨蛋的興建地點,保留松山菸廠1,568棵樹,把握現成的森林公園,成立低海拔亞熱帶森林自然教室,是我們留給孩子最佳的禮物!
2我們要求在未與松山菸廠鄰近各里居民取得土地使用共識前,立即停止台北文化體育 園區BOT開發範圍樹木移植、雜木移除工程。
3. .我們要求如果大巨蛋一定要誚b松菸,巨蛋以外的空間只能做為運動場.公園綠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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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daho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