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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會秩序維護法 中之 妨害安寧秩序行為「妨害公務」

及刑法中之「妨害公務」

 

大安分局外事警察已將公文函寄大安區6所大學之語文中心及國際處請代為宣導

1. 台師大 2. 台大 3. 金華街淡江大學 4. 建國南路文化大學 5. 國立教育大學 6. 台北科技大學

 

已建議外事警察室將此宣導文 張貼於公園醒目處

 

圖一  120517 在臺外籍人士法令宣導(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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