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甲來信詢問:「兔子對受害居民乙表示排油煙管要由101巷水溝排出且已與101巷相關居民丙說好每月付錢且該居民丙已答應我(居民甲)急忙去電詢問該居民丙說並沒答應我(居民甲)很擔心排油煙管在水溝會生很多蟑螂且危險請教油煙可否排在水溝?合法嗎?

1. 請大家告訴大家並且強力監督:「自96101日起 油煙排入水溝至少罰十萬」

2. 兔子餐廳屢次欺騙受害居民,用離間法欲取得裝設通到屋頂之排油煙管,對AB已答應,對B C已答應,結果是誰也沒答應。這次又用離間法聲稱已取得居民丙同意將油煙排入水溝,排水溝乃公共設施,沒有任何人可以做主將油煙排入,且環保署已於200710/1明訂罰則如下:

 

許多餐廳為了省錢,不但沒有設置油煙處理設備,還為了規避環保法規的處分,把廚房的排油煙管直接接到水溝里,造成附近環境陣陣惡臭,環保署已經正式公告這種行為違反「空氣染防制法」,10月1日起被獲者至少可以罰十萬元。張德厚報導)

根據統計,每年跟惡臭有關的公害陳情案件有一萬四千多件,其中三分之一與餐飲業油煙排放有關。環保署指出,餐廳直接將油煙排到水溝中,不但會形成惡臭,時間一久,水溝中油愈積愈厚,還會堵塞水溝排水系統。環保人員雖然前往稽,不過以往只能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以製造髒亂對業者處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因為罰款不重,許多業者寧可被罰也不裝設油煙處理設備。對此,環保署依空法授權,已經正式公告禁止將油煙排入水溝,由於罰責不輕,所以給業者六個月的改善期,10月1日起如被獲將會開罰。環保署空保處周淑婉科長:『餐飲業者的話,他的罰款是從10萬到100萬,如果是一般家戶有這樣的情形,處罰是5千元到10萬元。』

環保署呼籲,餐飲業者應裝設適當的空氣染防制設備去除油煙及臭味,而環保署也將推動油煙防制設備認証制度,日後會強制要求餐飲業應加裝經認証合格的染防制設備,以確實解決餐飲業造成的環境染問題。

新聞來源:中廣新聞網

http://www.tcoc.org.tw/IS/Dotnet/ShowArticle.aspx?ID=29828&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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