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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某些「有心」「關懷」師大社區的人士,拾取自救會過往的片段文字,冠以「機密文件解密」的聳動標題,越俎代庖、妄作解釋,先是張貼網路,復又多加費心,出錢出力,廣為印製分發。謹此「致意」。

 

對諸多誤解誤傳之處,則有必要作為澄清,以正視聽。

 

該「有心人士」,幫自救會設定目標,說是要「動用」各種「關係」、「力量」,逼北市府把所有店家,不論「合法」亦或「非法」,全部驅離。請問:

 

1. 政府施政,公權力是唯一的力量,只能依法,哪能任由什麼人「動用」?若是不合法、理,市府又豈容他人「逼迫」?作此論者,豈非汙蔑政府?其言可鄙,其心可誅矣。

 

2. 居民請求政府依法行政,救受害居民於水深火熱,天經地義,還需要動用什麼「關係」?只有違法者才須要「動用關係」,喬事情、當門神,誰是陳啟祥?誰是林益世?豈由得有心人士顛倒是非?大眾的眼睛雪亮,以為那麼好矇騙嗎?

 

3. 文中所述各點,全是副市長陳雄文公開的政策布達,算是什麼「機密」?危言聳聽,自詡名嘴爆料乎?

 

4. 「不合」土管「法」的300多家,目前用記點制,安排查處的順序,予以裁處。請問,政府不該管理、整頓嗎?

 

5. 沒有違反土管法,卻是製造汙染、異臭、噪音、人潮,日夜擾鄰的,「不合」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噪音管制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建築法、消防法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等法令,依照這些法令來處理,又有什麼不對?浦城街上的兔子和1885餐廳,就是屬於這個範疇。違什麼法、作什麼樣的裁處,難不成這些「有心人士」要凌駕法律、指導政府行政嗎?

 

6. 至於既不違反土管法,又不涉及其他公安、建管、環保、公共秩序的合法商家,三里裡面多達400多家,正是和居民共存共榮的社區一份子、居民生活的好夥伴,誰要把他們驅離?誰又能把他們驅離?

 

市府依法行政,難道是由得旁人說了算的?這些朋友,若非居心叵測,可另有什麼不足為外人道的機密?代表的是合法商家嗎?還是代表其他房仲、房東的利益?可願意自己「解密」一下,接受大家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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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daho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