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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師大社區中開了幾家新型態的咖啡店,提供較寬敞的座位空間,裝潢也頗有特色,注重環保植栽,配備上網服務,有的就像自家客廳或工作室的延伸,可以闔第光臨,也可以獨自工作。

 

這一切看起來都很美好,若是服務對象以社區居民為主,或不以大量人潮做訴求,那真是比舊有的高油煙、高汙染、高噪音、高人潮的店家來的受歡迎。

 

但是美好的外觀之下潛藏了隱憂:他們多半都伴隨者提供會議、藝文展示空間或藝文活動的包場營業。

 

靜態的展示不會擾民,但藝文活動就危機四伏。活動帶來人潮,若業者沒有作好規範和管理,則菸害、喧嘩、噪音,甚至某些時候飲酒、營業時間都會成為居民的夢靨。

 

最近本會接到的檢舉案件,就是在狹巷中(5.45米)新開不到一年的某文創工作室。該文創工作室有咖啡店,有藝文創作區,有藝文展示間。居民投訴說常有一堆大量吸菸的青年男女,在周末假日晚上聚集於室內或室外吸菸。菸味飄到鄰居住宅,讓原本單純的社區開始變得不單純。

 

數月前在業者舉辦50人以上企業包場活動的日子,更變本加厲,消費者在咖啡店3樓露天屋頂,距離左右鄰居4樓公寓近距離窗前吸菸喧嘩,且在其左右鄰居的牆壁上隨意噴漆塗畫。居民控訴:「這就是藝文服務業與咖啡餐飲業擾亂住宅區安寧的鐵證!

 

居民向市長信箱檢舉,此附設咖啡店的文創工作室原被判定營業樣態違反都計法,但又經過數度稽查認定,忽然變成了「藝文服務業」,且「屬社教設施,符合都計法之規定」。

 

根據法條住三區藝文服務業需臨6米巷、咖啡店需臨8米巷才得設立,但社教設施則不需任何條件即可在住三區任何一條巷道設立。

 

本會立即向市府查詢社教設施之定義如下

 

第十五組:社教設施

   (一)圖書館。

   (二)社會教育館。

   (三)藝術館、美術館。

   (四)紀念性建築物、忠烈祠。

   (五)博物館、科學館、歷史文物館、陳列館、水族館、天文台、植物園。

 

橫看豎看該咖啡藝文服務業都不像社教設施,市府承諾重新調查認定。

 

389家市府列管之違反土管法店家已有近150家遷離,房東若能遷回自住是最好的結局 (浦城街已有3家房東經鄰居勸導後遷回自住)。若是又有新店家要進駐,居民要嚴格把關要求合法,以免重蹈覆轍再陷水深火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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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daho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