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市地師大夜市十餘攤商限期拆除        自由時報 

 

 

將是師大商圈拆攤首例

〔記者翁聿煌/台北報導〕台北市師大商圈有十餘攤販占用市有土地營業廿多年,因其中兩家攤商打租金官司,經法院審理認定業者均竊占國土營業,市府才驚覺土地被別人占用,已委請建管處公告在本月十七日前攤商自拆,否則月底前將強制執行,這也是師大商圈首宗執行拆除違法攤商個案。

市府即將執行拆除的違建攤商,為師大商圈緊鄰台師大宿舍第一排巷道,包括師大路卅九巷九至廿一號,及龍泉街廿八號等十餘間店面,違建戶因占用公有地、影響公共交通,應於十七日前主動拆除,否則由市府進行強制拆除。

一場官司 爆出占用公地

這兩排店家被查報違建過程相當曲折,原本在卅九巷和龍泉街交會口經營水果攤的藍姓業者,七年前將隔壁的龍泉街攤位租給「許記生煎包」和「馬來西亞咖哩雞」,「許記生煎包」賣出名氣、生意興隆,藍家後來不想續租、以調高租金要求「許記」搬遷,兩方溝通無效,藍家提告「許記」拒繳房租。

雙方鬧上法院後,法院查明「房東」竟然竊占公有土地,還出租給他人營利,將原告、被告一併依竊占及贓物罪判刑,「房東」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緩刑處分五十五萬元,「房客」易科罰金四萬元,雙方兩敗俱傷,事後「房東」停業、「房客」遷離原址,在鄰巷覓新店面重新開張。

官司曝光後,市府新建工程處也大吃一驚,原來當地十餘家攤商占用的不只是台師大校地、主要是市府公有土地,連忙再經地籍鑑界確認,緊急行文建管處要求拆除當地違建,原本平安無事的十多家攤商也遭受「池魚之殃」。

新工處副處長林志峰尷尬說明,之前新工處以為業者占用土地為台師大所有,才會廿多年來未取締,市府目前已全面清查全市八米以下巷道,杜絕類似占用狀況繼續存在,新工處配合科長吳鄭均說,該路段既為已開闢道路,無法向占用的攤商追討廿多年占用的「不當得利」,只能儘快拆除。

師大路卅九巷經營「老天天粉圓冰」的楊姓業者無奈說,當初大家是向前屋主購買「使用權」經營小生意,如今市府要拆,大家也只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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