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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局長您好:
謝謝您1/9參與陳雄文副市長與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議,「師大社區生活環境品質改善跨局處專案小組」聯合行動小組在您明快果決帶領下,這兩個多月來的辛苦努力,自救會點滴在心頭。
在 ”自救會與專案小組陳雄文副市長 2012/01/09第二次對話綱要”中所提之第4項:移除市府各單位不當文宣及名稱,除原來4.1 – 4.7各項之外,尚請您協調相關單位,將以下各項列入移除名單:
1. 和平東路一段188巷口牆面上之不當文宣:師大社區為住宅區,不宜以”觀光”及”夜市”招攬外來消費者,請移除。圖片1
2. 和平東路、龍泉街口及 師大路39巷口之社區導覽圖,請移除。圖片2 圖片3
3. 龍泉街、泰順街26巷口里長公告欄上方之不當文字,請移除。圖片4
4. 師大路39巷口師大校舍外牆上之不當看板及布條,請移除。圖片5 圖片6
感謝市府相關單位同仁戮力以赴,為師大三里里民執行公權力,以還師大三里里民一個寧靜合理的居住空間及環境。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 會長 劉振偉敬上 2012/1/11
副本:
陳雄文副市長
劉佳鈞商業處長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榮譽會長 李新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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