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就要七合一選舉了,台北市議員們到底誰真正在為三里居民的生活品質把關,真正花時間仔細研究師大社區問題,質詢內容言之有物擲地有聲?誰不做功課隨媒體報導起舞譁眾取寵?誰半杯水沒有深入研究就發言,立場搖擺,從一開始看似為居民請命到最近一面倒向商家?
師大社區是「唯一」被違法商家近年內大舉入侵到住宅區,且被有心人強行植入「夜市」、「商圈」的地方,請不要再人云亦云與其他在商業區自然形成的夜市混為一談!
居民們一定要睜大眼睛看清楚、想清楚,不要選出扯居民後腿的人啊!
壹、 台北市議員質詢摘要:
自2002年起,台北市議會開始將所有公報記錄,建置於電腦資料庫,經搜尋後,彙整結果如下:
一、師大夜市住商衝突爆發前:
自2002年12月25日市議會開始建置公報記錄起,迄2011年10月26日住商衝突爆發前,2年半之內,僅有10位議員,針對師大夜市提出過11次質詢,其中國民黨籍的李慶元、歐陽龍、李新、厲耿桂芳、王欣儀、林奕華和新黨籍的陳彥伯與民進黨籍的阮昭雄為選區(大安文山區)議員,新黨籍的潘懷宗及國民黨籍的應曉薇為其他選區議員。其質詢時間與內容如下表2-8:[1]
表2-8:師大夜市住商衝突爆發前台北市議員針對師大夜市質詢記錄
日期 |
議員 |
內 容 |
備註 |
2009.4.30 |
李慶元 |
現行法令既然規定6米以下巷道不能做商業使用,就應該依法執行,不能讓師大夜市商圈、忠孝東路SOGO 商圈、通化夜市商圈等6米以下巷道林立的餐飲業者危害居民。 |
財建部門口頭質詢 |
2010.4.12 |
潘懷宗 |
師大夜市髒亂,商家、遊客未落實「垃圾不落地」,環保局也不稽查。 |
警衛部門口頭質詢 |
0210.9.13 |
歐陽龍 |
師大夜市觀光客多,但其範圍內路平專案執行成效差,有損市府形象。 |
市政 總質詢 |
2011.4.26 |
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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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建部門口頭質詢 |
2011.5.17 |
陳彥伯 |
市府取締師大夜市70高齡老夫婦違規設攤,執法方式有問題。 |
警衛部門口頭質詢 |
2011.5.19 |
應曉薇 |
市府取締師大夜市70高齡老夫婦違規設攤,執法方式有問題。 |
書面質詢 |
2011.5.26 |
厲耿 桂芳 |
市府應於古莊公園興建地下停車場,解決師大夜市逛街人潮的停車問題。 |
市政 總質詢 |
2011.6.3 |
潘懷宗 |
市府取締師大夜市70高齡老夫婦違規設攤,執法方式有問題。 |
書面質詢 |
2011.8.18 |
王欣儀 |
儘速改善師大商圈環境問題,以提昇市民之生活及居住品質! |
書面質詢 |
2011.9.23 |
阮昭雄 |
師大夜市主管機關是商業處,景美夜市是市場處管,同樣是夜市,為什麼主管機關不一樣? |
財建部門口頭質詢 |
2011.10.19 |
潘懷宗 |
警方取締師大夜市70餘歲老夫婦違規攤販時執法過當。 |
警衛部門口頭質詢 |
2011.10.25 |
林奕華 |
師大夜市造成當地住宅區居民反感,市府應設法處理。 |
工務部門口頭質詢 |
資料來源:台北市議會公報本研究自行整理
二、師大夜市住商衝突爆發後:
但自師大夜市住商衝突爆發後,自2011年10月27日起,迄2012年10月25日止,計有國民黨籍的李新、林奕華、陳儷輝、李慶元、王浩、厲耿桂芳、李彥秀、吳碧珠、秦儷舫、秦慧珠、戴錫欽,民進黨籍的陳建銘、高嘉瑜、簡余晏、洪建益、吳思瑤、徐佳青、梁文傑、林世宗,新黨籍的潘懷宗、親民黨籍的林國成和無黨籍的林瑞圖等22位市議員,針對師大夜市提出過41次質詢。議員們的質詢時間與內容如下表2-9:
表2-9:師大夜市住商衝突爆發後台北市議員針對師大夜市質詢記錄
2011.10.27 |
李新 |
請市府呼應師大三里居民「還我清淨家園」的主張與訴求,立即依法行政,取締不符土管條例的商家。 |
工務部門口頭質詢 |
2011.10.27 |
林奕華 |
要求都發局應檢討修法「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以住戶居住環境為優先考量,規範環保、空污、噪音等相關標準,勿讓文教區淪為空氣污染、垃圾、噪音起源區。 |
書面質詢 |
2011.11.4 |
林奕華 陳儷輝 |
修改土管條例,從嚴規範餐飲業進入住宅區的條件。 |
市政 總質詢 |
2011.11.14 |
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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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總質詢 |
2011.12.23 |
陳建銘 |
夜市根本沒有明確的主管機關,才會發生師大夜市住商衝突。 |
大會發言 |
高嘉瑜 |
商業處對夜市商圈的行銷都是錦上添花,出事了卻沒能力處理。請說明市府將師大夜市列為「樞紐商圈行銷」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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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3 |
陳儷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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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
簡余晏 |
市府以都市更新為由拆除師大夜市商圈,並要求商家停業。但依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在這個基礎上,市府是否將取締所有台北市六米巷道內進行商業行為的店家,請相關單位進行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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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0 |
李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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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施政 報告質詢 |
陳儷輝 |
林口街居民要求市府比照師大夜市處理模式,用記點制處理商家、攤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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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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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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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2 |
王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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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
厲耿 桂芳 |
依法行政很重要,但處理師大夜市住商衝突不能硬梆梆,要加入柔和的文化力量,保存巷弄文化。龍應台講過,文化就在巷子裡,就在巷弄之間。所以怎麼讓這個生活的巷弄,哪怕是1 公尺的弄,哪怕是2 公尺、哪怕是4 公尺的巷弄,我覺得都要把它變成一個眼睛看起來、視覺上感覺它是美的,你願意居住於其中。我覺得這樣的一個臺北市政府的處理方式,一直持續到現在,我感覺文化的力量應該進來。 |
教育部門口頭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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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7 |
陳建銘 |
因為師大夜市事件發生,很多市場都在進行整頓,……。其實夜市或是市場周邊,不一定非強迫管區開很多的罰單才算達到績效,重點是這些攤商能夠配合政府的規定,不要影響居民的生活、社區的安寧以及消防安全等等。……如果他們願意配合,管區就不需要開很多的罰單向上頭交差,我覺得這種不合時宜的做法,也違反郝市長處理師大夜市相關的原則。 |
警衛部門工作報告 |
李彥秀 |
請問產發局長,市府處理師大夜市的政策到底是什麼? |
財建部門工作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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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碧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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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儷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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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建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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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3 |
李新 |
市府應以師大夜市為鑒,建立社區參與機制。 |
工務部門口頭質詢 |
2012.5.7 |
吳思瑤 徐佳青 梁文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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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部門口頭質詢 |
2012.5.8 |
李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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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部門口頭質詢 |
2012.5.14 |
林世宗 |
在99 年和100 年,由市場處編列將近500 萬元預算,印製的15萬份觀光市集快訊,兩年來發送將近30萬份,有中文版、日文版和韓文版,大肆宣傳師大夜市。此外,觀傳局也加入戰場,每年編列100萬元,100年編列186 萬元,印製了40萬份,將近100萬份的文宣鋪天蓋地在所有的區公所、旅遊中心和旅展中大肆宣傳。現在覺得不爽、不要了,就一腳踢開!你就以土地分區使用規則來做切割! |
市長專案報告質詢 |
秦慧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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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 |
只有看到市府製造問題,卻沒有看到市府解決問題,……我們看到市長放完火之後就走人了,然後隔岸觀虎鬥……,而留下商家與師大夜市的住戶彼此在抗爭,對於人民的怒吼,人民的聲音,市長到底有沒有聽到?這真的是好無能、好無力、好惡霸的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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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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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4 |
李新 |
師大公園已變成網路流傳的撿屍公園。 |
民政部門口頭質詢 |
2012.5.18 |
林奕華 |
師大路93巷10 號旁之私人停車格,遭不法業者搭起7 個停車棚違規使用作為服飾店,市府卻無法處理。 |
書面質詢 |
2012.5.21 |
秦儷舫 |
市府應加強師大夜市消防安全救災功能。 |
財建部門口頭質詢 |
2012.5.28 |
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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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總質詢 |
2012.5.31 |
李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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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總質詢 |
2012.6.1 |
林瑞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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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總質詢 |
2012.10.8 |
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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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部門口頭質詢 |
2012.10.9 |
周柏雅 |
由產業發展局林副局長萬發邀集相關局處,與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假產業發展局會議室每兩週舉辦座談會,……而為什麼這些座談會不邀請師大商圈發展促進會的店家參加?產業發展局商業處不是更應該密集式地了解店家心聲,更主動的協助店家作好生意嗎?為什麼每兩週一次的座談會要排斥師大商圈的店家共商大計? |
書面質詢 |
2012.10.30 |
林國成 |
師大夜市很多表演團體擾民很不好,但市府必須為他們想辦法找出路。 |
教育部門口頭質詢 |
2012.11.9 |
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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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總質詢 |
2012.12.17 |
戴錫欽 |
市府執法不力,是造成師大夜市亂象的主因。 |
財建部門口頭質詢 |
資料來源:台北市議會公報本研究自行整理
[1] 「台北市議會議員質詢辦法」所載台北市議員的質詢僅有「市政總質詢」及「業務質詢」兩種,實務上台北市議員提出質詢的場合及方式如下:1.市政總質詢:每會期一次,每位議員均可以針對所有市政問題質詢市長及市府相關局處首長。2.部門質詢:市府所有機關單位分為「民政」、「財建」、「交通」、「工務」、「警衛」、「教育」等6個部門,每位議員每會期可質詢各部門一次,針對各部門職掌業務,質詢該部門所有機關單位首長。3.工作報告質詢:市議會對應市府的6個部門,成立6個委員會,每位議員參加一個委員會,於會期中聽取該委員會對應之部門各單位工作報告,及審查該部門各單位之預算、法案(一讀會),並可隨時提出質詢。4.會期中,每週一次大會(二、三讀會),每位議員均可針對審查之議案、預算內容發言。5.施政報告或專案報告質詢:於市長提出施政報告及專案報告時,每位議員均可發言質詢。
以上摘錄自:
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科學政治學系李新議員碩士論文 第二章第四節 P. 85-P. 93
2013年6月發表 (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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