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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0
受文者:交通部觀光局局長謝謂君
發文者: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
副本:台北市副市長 陳雄文
台北市產發局副局長林萬發
台北市文化局局長劉維公
台北市商業處處長劉佳鈞
台北市觀傳局股長謝佩君
主旨:謹提醒貴局,莫再將師大社區或「康青龍」置入在新年度推廣之電子或紙本等文宣中。
敬啟者,
師大社區居民深受非法商家入侵巷弄違規營業,招來萬千遊客,破壞居住環境之苦,貴局前此所作各種「台北光點」、「康青龍」之相關文宣,難辭其咎。本會代表受害居民,已多次致函貴局說明。
而今幸得台北市政府傾聽民意,戮力查處,以期還給居民清淨家園,殷殷期盼。爾來猶見大陸、港澳及其他歐美等地觀光客,集體或個別穿梭於社區巷道內嬉遊,可見七年之病非朝夕可除,猶有待中央與地方政府之作為,以解民瘼。
有請貴局莫再蹈覆轍,作不恰適的觀光推廣,引導國內外觀光客赴師大社區觀遊消費。謹撿附前此致貴局信函,說明實情,尚祈明鑑。
謹此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長 劉振偉 敬上
附件:
1. 120103 覆觀光局
3. 120216 覆觀光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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