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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交通部觀光局

副本受文者: 中華民國總統 馬英九

             行政院長 吳敦義

             交通部長 毛治國

             台北市長 郝龍斌

             台北市副市長 陳雄文

             台北市議員 李新

             南村落有限公司

發文者: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

 

主旨:國際光點計畫

貴局觀國字第1000041716號回函敬悉,敬覆如下。

  1. 開宗明義,師大三里居民反對的是違法商家入侵住宅區,不是反商或是反對觀光旅遊。國際光點本身可能沒有問題,問題在於所促銷推廣的康青龍,絕大部分正是住宅區,藏身其中的多數商家,正是建立在非法基礎上的商業行為。貴局種種推廣促銷的作為,正是為這些商家招攬人潮,破壞社區居住環境,可謂是為虎作倀、始作俑者。

 

  1. 來函所謂…「生活」「旅遊」型態(life style)…,先且不看訪客真能看到的,究竟是什麼實質內容的所謂「生活」,事實卻是,招引觀光客來這裡享受「他們的」旅遊,讓相關業者和諸多非法商家作「他們的」生意、謀「他們的」利潤,卻是要在地居民,付出犧牲「我們的」生活品質的慘痛代價!更有甚者,要居民把自己的生活,拿來貢獻作他人的「娛樂節目」,供人消費。不知三里居民何辜,為何要形同動物園柵欄裡的動物,接受大量遊客在私人住家門口巷弄間,熙攘往來「觀光」、干擾他們的生活?準乎此,則信義豪宅、大直水岸、陽明山別墅、達官貴人的豪宅大邸,「當地居民」的生活型態,是否更值得作為台彎的「國際光點」,讓貴局安排600萬國際觀光客,日夜在周遭巡禮,從門窗中窺探,喧嘩嬉遊,隨手拋棄垃圾,以「為國爭光」呢?

 

  1. 阿姆斯特丹曾蒐集荷蘭各地古老民宅,集中重建成民俗村,村裡運河、農園、風車、吊橋,阡陌縱橫,屋舍儼然,雞犬相聞,居民皆著民俗古服,一派桃花源裡的田野風光,蔚為觀光重點。貴局可知該等居民皆是由政府以特惠價格提供房舍、甚至補貼生活,實際上已經可以算是觀光產業的從業人員?英國在National Trust計畫之下,和具有高度歷史文化價值的產業業主達成協議,代為維護管理產業,供訪客付費參觀,同時津貼、保留業主私人的生活領域,免受干擾。種種安排,皆法理兼顧。反觀在民主、法治的台灣,卻是源於之前地方政府未能克盡職守,讓理當位於第四類以上商業區、用來「滿足觀光訪客之所需」的商業經營,違反都市計畫法分區使用條例,強行殖入住宅區,破壞居住環境。既不合法,而不尊重居民自主意願,更不民主,因而引起居民強烈抗爭。正當市政府反躬自省,戮力撥亂反正,依法查處、驅離違法商家,意圖還給居民清靜生活環境之際,貴局焉能反其道而行,妄言發展觀光產業,而無視於法律規範、和社會主流價值的大勢之所趨?

 

  1. 閣下學養豐厚,吊書袋引用英文life style。想必知道這個life一字,除了生活,更是生命。貴局這種作法,不顧居民在職場裡辛苦工作之餘,回到家裡後生養休息之需,可說是在戕害居民的生命,視三里居民如草芥,以三里蒼生為芻狗!在三里居民眼裡,可是「你的獲利,我的生命!」(Your money, my life!)請問,換作用英語,難道就理直氣壯?

 

  1. 來函所云…整合具臺灣在地文化…。見於諸多推廣文宣裡所夸夸其談的,十之八九不離夜市。在住宅區裡狹窄的巷弄間,擠滿節次鱗比的食攤小店,燒、烤、煎、炸,煙燻撲鼻,異味繚繞,商家攤販吵鬧招客、遊人高聲喧嘩,磨肩接踵的邊走邊吃喝、抽煙,隨手拋棄煙蒂、紙杯、瓶罐、塑膠袋,甚至隨地小便,…這可就是台灣足以自傲的所謂「在地文化」?嘗問來自國外的學子訪客,你們在自己的家鄉,會這樣作嗎?答案常是否定的。卻是來到台灣,就可以入境隨俗、縱容放肆,正是台灣自侮而後人侮之的典範。長此以往,有朝一日變成曼谷拍蓬(Patpong),供大兵、水手和觀光客肆虐宣洩,悔之晚矣。其實香港、星、馬,到處可見露天食肆、攤商,歐美各地大小城市,也常見特色商街市集,卻少有像台灣這樣,任其如癌細胞般在住宅區裡滋生蔓延,缺乏管理。巴黎香榭麗榭、布魯賽爾老城區的露天餐廳,讓世人趨之若騖,和台灣的夜市比起來,更有雲泥之別。發展觀光,宜見賢思齊,向上提昇。主政者如貴局,更當三思之。

 

  1. 來函又云…不影響當地居民生活為目標…,見諸上述各點,當知貴局這個目標已完全流於空談。為示負責,何妨派人舉辦公聽會或訪察居民,了解民瘼?自救會樂於協助,代為安排。

 

  1. 來函又云…並共同延續及保護觀光資源…。再次強調,所謂康青龍,最基本的定位是,這裡是幾萬家戶居民,寸土片瓦、安身立命的住宅區,不是什麼人的「觀光資源」。在市府展現依法行政的效率,成功的驅離非法商家,恢復居民清靜的生活環境之後,當然樂見合法商家如常經營。若政府袖手坐視,任由非法商家入侵住宅區,滋生蔓延,土崩魚爛,有如都市裡的土石流,讓台北市淪為一個大夜市,民不安居,到時候還能奢言永續經營乎?貴局身為政府的一份子,豈可持續代違法商家招引人潮,推波助瀾?同為政府,台北市政府的施政,豈容貴局另作他解,自相扞格?

 

  1. 所謂生活旅遊,指的是遊客捨棄觀光團體套裝行程的來去匆匆,在當地租屋作較長時間的居留,自理生活,低調的不去干擾在地人民,悄悄的去體會不同的社會文化經驗。這種旅行,近年來誠盛行於歐洲及其他若干地區。且問眼下台灣的訪客,有多少可以達到這個水準?台灣的觀光業,又何曾提供這種選項?這種訪客所追尋的,又何嘗是什麼「國際光點」呢?來函云…體驗深厚且真實的臺灣庶民文化,…如此讓觀光客逛商圈夜市,不但流於走馬看花,更多只是看到浮燥、喧囂、失序的一面,那裡是什麼「深厚且真實的臺灣庶民文化」?可謂謬以千里矣。

 

  1. 來函云…本局推動國際光點計畫宗旨即在整合…合法商家…。實則貴局文宣中所推薦的店家,若干位於違反分區使用條例的地段,正是市府當要查處的對像。整個師大三里範圍內的商家,不合法的佔多數,多達幾百家。貴局推薦的店家,或許也有合法的,但是貴局所推廣的是整個康青龍,招引人潮,來光顧這些非法商家,造成了師大三里非法商家的財源滾滾,導致三里居民的民不聊生。伯仁之死,貴局豈能辭其咎!

 

  1. 來函云…北區光點計畫康青龍生活街區即本於該宗旨,取得店家同意,才進行推薦…。重點不在於推薦了那幾家商店,而在於貴局把整個康青龍住宅區,當作商業、旅遊的「光點」來推廣,引來人潮,破壞住宅區的生活環境。取得商家同意,卻沒有取得居民同意,正是貴局施政的最大盲點。

 

  1. 至於所謂…而且推薦的都是正當、合法、有想法的小店、優質店鋪和相關生活美學,希望旅客真正感受到「慢調的生活美學」,讓真正樂與人交談且能代表該區文化的小店帶給旅客內心感動,進而協助其永續經營與發展…云云。僅以清靜農場濫墾濫建的旅館民宿、和各地農地上所濫建的「農舍」別墅民宿為例,其經營者多符合貴局的上述說法,卻絕不能把破壞環境、斲喪國土永續保育的事實,就此正當化。歐美日本各地符合貴局期許的這類店家,比比皆是,也令人喜愛,卻無須違法。各國的觀光局在推廣之際,當也知所趨避抉擇,不知貴局同意否?

 

  1. 針對所稱…本局與執行單位-南村落有限公司會以 貴會及當地人士意見為考量執行計畫…云云,堂皇官樣文章,絲毫不見採取實際動作,謀求亡羊補牢的誠意。懇請依自救會代表居民所請,即時移除所有相關文宣,祈勿自誤,引發居民進一步直接對貴局作出更強列抗議的局面是盼。

 

謹此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會長 劉振偉敬上   民國101年1月3日

 

附件1 :師大三里里民自救會致觀光局函

附件2 :觀光局回函

附件3 :大安區 土地使用分區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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