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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27/today-o12.htm
龍部長,小心越界 自由時報
2012-8-27
◎ 鄭同僚
媒體報導文化部長龍應台近日拜訪美國公視,主動提到希望促成與台灣公共電視的合作,包括台灣公視從業人員前往實習、雙方進行節目交換,以及雙方共同製作節目等,同時,也可以透過台灣的公視團隊,協助以深入且特殊的觀點製作有關於兩岸的報導節目。
龍部長可能是熱心又好意,但她搞錯了,公視不是文化部的附屬單位,除非先經公視董事會同意,否則,龍部長並沒有資格幫公視談對外的合作。
這種父母官心態要小心,否則,現在能主動代為談合作,將來可能就理所當然要管更多。公視雖然經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每年的捐贈預算也編在文化部,但它是個獨立自主的財團法人,依據公視法規定:「經營獨立自主,不受干涉」。
龍部長應該儘速提名公視董監事,應該研究公視體制改革,應該推動修公視法健全公廣體制,應該訂定國家廣電政策,但絕不應該過問公視內部的節目製作、人員交流等等經營管理事項。
美國公視的執行長恐怕很訝異,台灣文化部長怎麼可以越俎代庖,談這些台灣公視內部事項;難道回國後,龍部長要交代公視照辦?
公共電視不是政府電視。龍部長,小心別搞錯了妳的角色。
(作者為公視第四屆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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